计算机学院各用人单位、研究生:
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〔2014〕10号)的规定、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14-2015学年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的通知》及本学年度的具体情况,现就开展2014-2015学年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范围
1、申请对象必须符合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〔2014〕10号)的资助对象要求。
2、按研究生资助年限,2014-2015学年学业助学金资助研究生为:2010级直博生、2011级-2014级博士、2012级-2014级硕士。
二、岗位指标
1、助教55,助管4。用于聘请2014级硕士研究生,优先满足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的学术型研究生,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学术型研究生,其他。名单见附件。
2、因研究生院还没有下拨助管指标,故助研工作稍后进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三、岗位设置、岗位职责及任聘条件
1、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、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见附件。
2、助教工作量一般按聘用单位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设定,助研工作量按导师的要求设定,助管工作量为8小时/周。
四、招聘与应聘、日程安排
1、申请计算机学院设置的岗位担任助教或助管工作的2014级硕士生,可填写《研究生兼任助教、助管工作申请表》,经导师签字同意后,9月5日上午将该表交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审查。
2、研究生科对申请助教或助管的2014级硕士生进行资格审查、签字盖章后,申请人凭《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申请表》到用人单位应聘。计算机学院担任助教、助管工作岗位招聘时间是9月5日(星期五)下午3:00。经考核录用后,用人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聘用协议书》(一式一份),并负责对其进行岗前培训。
3、 聘用单位需于9月9日前将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聘用协议书》(一式一份)交研究生科。
五、津贴发放
1、助学金的额度、发放及岗位聘用的具体事项依照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〔2014〕10号)的规定执行。
2、若存折遗失,须速到研究生科办理相关手续。
六、考核。用人单位应对研究生助理工作进行考核,可在学期末集中考核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月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,将被解聘。
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
二○一四年九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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